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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写实与写意
中国绘画史上,以苏轼为界,此前唐、五代、宋初的绘画多倾向于对绘画客体对象的形、神追求,即“写实”一脉;此后的宋、元绘画则开始注重画家情感渗透,即“写意”一脉。李泽厚在其《美的历程》一书中简要地将之概括为“有我之境”与“无我之境”。
“写实”这一概念其实较为笼统,它具体地包括“形似”与“传神”两个方面。而自《淮南子》之“君形”到顾恺之的“传神”,再到唐末荆浩的“图真”,显然都更为强调绘画必须传达客体的精神本质。邓椿《画继》云:“世徒知人之有神,而不知物之有神”,这句话正道出了唐宋名画追求神韵的缘由。
尽管“神韵”属于客体范畴,但它与画家主体情意的关系十分微妙和密切。比如:画中传出了马匹的骏健之神,往往寓涵了画家的奋发之意;而画出了山水的萧条之境,恰恰又渗入了画家的淡泊之心。所以郭熙的《林泉高致》才说:“春山烟云连绵,人欣欣……秋山明净摇落,人肃肃……”
画家主体情意的表现途径不外三条:一,以物寓意:略同于诗歌的“比” “兴”手法,如见香草起美人之思,望明月有怀乡之愁;二,以形达意:即形式构成对画家内心的影响,如以锐角暗示愤怒和抗争,以圆弧表达祥和与宁静;三,以色类意,这一点西方色彩学多有研究,中国画里也用金碧之色来象征富贵进取,以浅绛之色来传达淡泊清高。
不管怎样,写实与写意在范畴上主客二分的倾向在晚明以前是比较明确的。
二、对写实与写意的悬置
已如前文所述,写实指向客体,是对“超越”之物的描摹。所谓“传神必以形”,形态把握在对于传神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。然而也正是形的原因,使得它在认识论上出现了无法解脱的困境。西方传统哲学认为内在无法确证地把握外在的客观之物,逻辑上内在不能够切中外在。并且,外在之物是在一种连续显现之中被给予我们,这种连续显现并不能为我们所穷尽(胡塞尔称之为“超验给予”)。因而对客体之物形的把握并不具有绝对的明证性。董其昌反对画家“为外物所拘役”,在这一意义上是不难理解的。
出于以上原因,我们认为对客体形神的追求并不具备绝对的明证性,较为明智的态度是将之归入括弧,存而不论,亦即将之悬置。悬置并非抛弃,它在胡塞尔看来仅仅是一种追求自明性的现象学态度。故而中国绘画对外在形体的描摹总是倾向于“似与不似之间”。
与客体外物一样,主体的经验情感也并不具备绝对的明证性。上文分析过主体“意”的三条表现途径,不难发现无论哪一条所表达的情意,都或多或少地出自后天经验的追加,其实质是“经验之我”,它具有相对性和模糊性。只是,与对物形的悬置相比,对“经验之我”的悬置似乎要困难许多。
在这方面见解最为深刻的,是集画家理论家 收藏家于一身的董其昌。
《明史》称董其昌“天才俊逸”、“性和易,通禅理,萧闲吐纳,终日无俗语。”众所周知,董氏所处的晚明正是中国历史上思想碰撞最为激烈的时代之一。程朱理学在明代已渐入式微期(“晦翁精神止五百年”),王学兴起,大有“心体”取代“道统”之势。这种思想随着晚明政局社会的动荡而愈演愈烈。在此情形之下,中年董其昌与著名思想家李贽一见如故并结成往年莫逆,其中自有默契。李贽在其《焚书•杂录》中称:“童心者,绝假存真,最初一念之本心也。”在李贽那里,“童心”即是真心,是“本心”,强调“最初一念”的原发性,这显然是对后天经验的各种礼教之“心”、情欲之“心”的拒斥。这种思想对于重估当时理念价值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。“童心说”从理论来源上,与当时文人中流行的禅学不无关联。禅宗强调心体的清净空无,借此以澄怀味道。《坛经》云:
坐禅元不著心,亦不著净,亦不言不动。若言看心,心元是妄,妄如幻故,无所看也。若言看净,人性本净,为妄念故,盖覆真如,斋妄念,本性净,不见自性本净……
慧能更为著名的偈语“菩提本无树,明镜亦非台。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”概括得更为简洁。都强调了“本性净”、“不著心”,反对“覆真如”。李贽的“童心”或差可解作禅宗的“真如”之心,它要求主体通过“悟”,解除一切由“我”而带来的执着,回到具有某种先验色彩的“自性”。
这些让我们想到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拒斥。他认为任何经验意识都无法绝对的明证,一切都必须还原到“纯粹意识”当中。他在论述还原目的时说道:
在这里我们需要还原,为的是使思维的在的明证性不至于和我的思维是存在的那种明证性,我思维地存在着的(sum cogi-tans)那种明证性相混淆……作为人、作为世界之物的自我,以及作为这个人的体验的体验被列入客观时间中———尽管这是完全不确定的,所有这一切都是超越并且在认识论来说是零。只有通过还原,我们也想把它叫做现象学的还原,我才能获得一种绝对的、不提供任何超越的被给予性。[3]
这种“纯粹意识”就其本质而言,与禅宗的“自性”是一脉相通的,尽管可能是一种理论上的状态,但我们希望能最大限度地接近它而不是无视它。
了解了董其昌在晚明思潮的禅学、心学情境之后,再进入他的画学法门便并非难事了。正如前文所论,宋元文人画已然成功地对实在的“超越之物”进行了悬置,而在画中代之以主体的情志。到了晚明,董其昌则立足于对禅学“自性”的解悟,再进一步,扫除了通向绘画本身的第二个障碍———将主体的“经验之我”再度悬置。
这一切表现在董其昌的画学理论中,即是“天真”、“天然”,绝去斧凿的空明境界,它要求主体既排除自身习气,解脱个体情感,又要求绘画能“离”去古人格法,别出蹊径。尽管其表现出的最终效果与创新无二,然而其实质却意不在新,而在自然之道。所以他说“诗不求工字不奇,天真烂漫是吾师。”
1. 对古人格法的悬置。在纵评宋元诸家时,董氏由于上述原因,最为推崇米芾、倪云林二家:
宋人中米襄阳在蹊径之外,馀皆从陶铸中来。元之能者虽多,然秉承宋法,稍加萧散耳。吴仲圭大有神气,黄子久特妙风格,王叔明奄有前规。而三家皆有纵横习气,独云林古淡天然,米痴后一人而已。
而在对待古法或曰古人态度时,董氏则从“自性”论出发,对书法史的最高权威提出挑战:
大慧禅师参禅云:“譬如有人具万万赀,吾皆籍没尽,更与索债。”此语殊类书家关戾子。米元章云:“如撑急水滩船,用尽气力,不离故处。”盖书家妙在能合,神在能离。所欲离者,非欧虞褚薛诸名家伎俩,直欲脱去右军老子习气,所以难耳。哪吒拆骨还父,拆肉还母,若别无骨肉,说甚虚空粉碎,始露全身?
这一段论及尽法与全法之语,最精辟者在“妙在能合,神在能离”一句,正与佛家“不为法障”之训同一机轴。我们强调“神在能离”,强调取消先入的经验立场而别出蹊径、还我天真本性(还原“经验之我”“为纯粹之我”),即“虚空粉碎,始露全身”。
2. 对自我经验感受的悬置。自古及今,中国绘画的总纲———谢赫“六法”中,最为玄解的便是“气韵生动”一法。宋代郭若虚等人认为“气韵必在生知”。在某种意义上,“生知”说把“气韵”一词罩上了一定的神秘色彩。就其形而上的特性而言,“生知”说有其合理性。董其昌也认为“气韵不可学”,但他立刻便笔锋一转:
然亦有学得处,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。胸中脱去尘俗,自然丘壑内营,成立鄞鄂,随手写出,皆为山水传神。
这里董其昌从修养角度出发,强调广见闻才能够不拘碍,又是一个“合”而后“离”的例证。取消先入之见,脱去尘俗,将自我还原为某种婴儿之我的状态。《老子》云:
沌沌兮,如婴儿之未孩;儽儽兮,若无所为。
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
婴儿没有任何先入之见,至无至柔,这正是道家追求之境界。《庄子》也类似地提出了“心斋”、“坐忘”等方法用以回归那种神秘的原初之在。这种对“我”的还原极为重要,它消弭了一切立场,使主体处于完全开放、空无、澄明的境地,它使绘画再次进入了更高层次的无我之境。我们徘徊在绘画面前,可以一次次试图把新的知觉意义带进存在之中。因为画作空无,它便足以容纳,毋宁说是能够唤起我们心中那些沉睡已久的意义。这也正如陆机在《文赋》中所言:“课虚无以责有,叩寂寞而求音。”因此,虚无寂寞之音、平淡冲和之境,并非是我们民族特有的好尚,其根源在于文人从古至今对“道”的体悟与追求。在这一点上,道家之崇虚、儒家之中庸、释家之性空,可以三位一体。
三、天人之际:笔墨的存在论意义
经过了上述悬置之后,使得我们有可能对绘画进行本质还原。胡塞尔相信我们对事物能够进行本质直观,其方法是:对一个个别的意向对象的各种要素进行变更,减少该对象的个性要素,直到看到其不变的要素,这,就是本质或艾多斯。
那么,绘画最本质的要素是什么呢?
一笔远山轮廓扫过,但那表现的真是远山吗?当那个轮廓被移至画面下方,甚至可以成为近水。我们疑惑了,不得不将之悬置;几笔枯淡的墨痕横向延伸而去,那是在诉说着画家的寂寞凄凉吗?为何他不象征着高洁雅逸?我们疑惑了,只得再次将之悬置。况且声无哀乐,想成形迹。那么绘画中确定无疑的向我们直观显现的本质是什么呢?石涛在其《画语录•了法章》一言以蔽之:“舍笔墨其何以形之哉!”
“笔墨”实在是中国绘画与书法的精灵所钟。石涛说:“墨受于天……笔操于人”,仅依此笔墨,便可究天人之际。近世画家、学者有用线条代言笔墨的倾向,现在看来,必须重新